企业所得税环保设备(企业所得税环保设备抵免政策)

时间:2024-06-30
 

环保设备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

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%。

可以。根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得知,加计扣除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按照规定的比例,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额外的扣除。加计扣除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提高创新能力,促进经济转型升级。

以下是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项目的主要内容: 研究开发费用:企业在研究开发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等方面的支出,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。 技术转让收入:企业从技术转让中获得的收入,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。

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3.技术开发费优惠。对技术开发费用(也称“研究开发费”)仍采取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。

正面回答节能环保设备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: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、即征即退、税收抵免、税收减免、加计扣除、减计收入、加速折旧、低税率等;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,在增值税方面,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,免征相应的增值税。

可以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: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、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,准予扣除。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,不得扣除。

节能环保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

1、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2、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3、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、《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规定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,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%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;当年不足抵免的,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。

公司购进环保设备,企业所得税是否有优惠

1、法律分析: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。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,包括公共污水处理、公共垃圾处理、沼气综合开发利用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、海水淡化等。

2、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《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和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规定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、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,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%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;当年不足抵免的,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。

3、正面回答节能环保设备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: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、即征即退、税收抵免、税收减免、加计扣除、减计收入、加速折旧、低税率等;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,在增值税方面,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,免征相应的增值税。

4、国务院颁布的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中明确,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,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%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;当年不足抵免的,可以在后5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。

5、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、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,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、出租的,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,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。

6、《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(2017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也在9月正式印发。这版目录由财政部、环保部等五部门以联合下发通知的形式颁布。此次发布的新一版目录包括6大类24项,涵盖了挥发性有机物、土壤、噪声、固废(餐厨垃圾、电子垃圾、蓄电池)等新领域。

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?

问题答复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“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、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,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”。

法律分析: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《目录》范围内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,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%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。

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

1、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2、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3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【享受主体】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【优惠内容】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4、节能环保设备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: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、即征即退、税收抵免、税收减免、加计扣除、减计收入、加速折旧、低税率等;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,在增值税方面,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,免征相应的增值税。

5、法律分析:根据我国现行税制体系,我国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、即征即退、税收抵免、税收减免、加计扣除、减计收入、加速折旧、低税率等。 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:在增值税方面,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,免征相应的增值税。

6、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。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。清洁基金收入减免。我国环保产业可分为环保技术与设备(产品)、环境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三部分。根据我国现行税制体系,我国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、 即征即退、税收抵免、税收减免、加计扣除、减计收入、加速折旧、低税率等。